認知是機體認識和獲取知識的智能加工過程,涉及學習、記憶、語言、思維、精神、情感等一系列隨意、心理和社會行為。
認知障礙指與上述學習記憶以及思維判斷有關的大腦高級智能加工過程出現異常,從而引起嚴重學習、記憶障礙,同時伴有失語或失用或失認或失行等改變的病理過程。
01、認知功能障礙的病因
認知是大腦皮層復雜高級功能的反應,其結構基礎是大腦皮層任何直接或間接導致大腦皮層結構和功能慢性損傷的因素均可通過不同機制引起認知障礙。
02、認知功能障礙臨床表現形式
人腦所涉及的認知功能范疇極其廣泛,包括學習、記憶,語言、運動,思維、創造,精神、情感,等等,因此,認知障礙的表現形式也多種多樣,這些表現可單獨存在,但多相伴出現。
03、認知功能障礙診斷流程
04、認知功能障礙的防治原則
1、積極識別和控制各種危險因素,特別是可控制的血管性危險因素,減少認知功能障礙的發生。
2、早期診斷輕度認知功能障礙,積極干預,早期治療
3、有效治療部分病因明確且可控制的認知功能障礙,如腦血管病、腦外傷、驗證、腦積水及系統疾病等
4、按照循證醫學的要求積極開展改善認知功能的對癥治療
5、重視精神、行為異常的干預
6、積極開展非藥物治療,如心理治療和認知行為治療
7、注意合并癥和伴隨疾病的治療
8、加強康復訓練
9、關注照料者的生活質量。
認知功能障礙的發展是個長期的過程,可能在臨床前數10年即已開始。在疾病進展的后期,特別是發生癡呆后開始治療,雖仍可延緩認知功能衰退的進程,但已有的損害不可能逆轉。
因此早期干預具有重要意義,而輕度認知障礙時早期發現和早期干預的切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