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用電流刺激已喪失功能或功能不正常的器官或肢體,以其產生的即時效應來代替或矯正器官或肢體已喪失功能的治療方法稱為功能性電刺激療法(fes)?
2、種類:
(1)人工心臟起搏器通過電刺激心臟以補償病態竇房結綜合征?房室傳導阻滯患者所喪失的心搏功能;
(2)刺激膈神經可以調整呼吸功能;
(3)刺激膀胱有關肌肉可以改善排尿功能;
(4)在運動功能康復治療中用功能性電刺激來補償或矯正肢體的運動功能?
3、治療作用:
在上運動神經元病變或損傷所致的肢體運動功能障礙康復治療中,此類患者下運動神經元完好,通路存在,并有反應功能,但因失去來自上運動神經元的運動信號而不能產生正常的肌肉的隨意收縮運動。功能性電刺激具有以下作用,給予恰當的電刺激可以產生相應的肌肉收縮,以補償所喪失的肢體運動功能;同時也刺激了傳入神經,經脊髓投射到高級中樞,促進肢體運動功能的重建以及心理狀態的恢復。
4、臨床應用:
(1)適應證:腦卒中?脊髓損傷與腦癱后的站立步行障礙與手功能障礙,馬尾或脊髓損傷后的排尿功能障礙?
(2)禁忌證:置有心臟起搏器者禁用其他部位的功能性電刺激。意識不清、肢體骨關節攣縮畸形、下運動神經元受損、神經反應性不正常者也不宜應用本療法。